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串通投标,被罚19.352万元

发表时间:2024-03-12 11:31来源:金融界

3月7日,根据政府采购网公示,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串通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凉山州财政局决定,对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处罚。处以罚款25万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3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9.352万元。处罚日期为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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