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保证金清退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4-06-13 12:01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各类保证金“应清尽清、应退尽退”要求,按照市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梅市发改〔2020〕167号)要求,我中心对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开展了专项清退行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7月1日印发的《关于取消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收取投标保证金做法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8月1日起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不再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收取,改由投标人收取。我中心2015年整合并账时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转入库存投标保证金共19笔合计6595000元,已于2016年9月9日全部清退完毕。

二、我中心自2015年9月整合成立后建设工程交易项目未再接受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委托服务,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保证金收退服务,不存在应清尽清、应退尽退情形。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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